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着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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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6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7·5”一般着火事故
01
关键词

物    料:-焦炉煤气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火灾

    节:苯塔出口煤气管加装捕雾器检修作业

地    点:洗苯塔煤气出口

人员伤亡:1人死亡、2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60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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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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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焦化厂二化产车间按计划对洗苯塔出口煤气管加装捕雾器检修作业。上午8时左右,二化产车间二作业区作业长刘某兴、副作业长廖某强、岗位工梁某壮、覃某新、韦某华、田某峰,广西柳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农某孟,劳务检修人员覃某、吴某飞、魏某明、马某清、梁某麒等人先后到达作业现场,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后,做堵盲板前准备工作。

8时10分左右,刘某兴安排粗苯岗职工覃伟新、梁某壮关闭洗苯塔煤气进出口阀门,打开塔顶放散,放散打开后从洗苯塔煤气进口管固定清扫点与煤气出口管排液管通氮气往塔顶进行清扫。清扫至9时20分左右,刘某兴安排覃某新在洗苯塔顶放散口处用便捷式CO检测仪检测到CO浓度值为35ppm。9时30分左右关闭氮气阀后,检修人员开始为洗苯塔煤气进出口堵盲板做准备,钳工把DN1200型号盲板搬至检修平台上方,拆开洗苯塔煤气出口阀门螺杆并用千斤顶撑开洗苯塔煤气出口法兰。9时55分左右,洗苯塔煤气出口法兰处有少量煤气泄漏,固定式报警器及便捷式CO测器报警,随即检修人员佩戴长管空呼继续作业。10时30分左右,覃某、吴某飞再次用千斤顶撑开洗苯塔煤气出口法兰,法兰处泄漏的煤气突然变大,并伴有明显气体喷出的声音,农某孟和吴某飞解开安全带向后退,农某孟向作业长刘某兴汇报无法继续检修,刘某兴同意将法兰复原后撤离。

10时32分许(视频监控录像时间),在检修人员撤离过程中煤气法兰处突然着火,覃某在检修平台处因无法解开安全带不能及时撤出而被烧至死亡,两名钳工吴某飞、魏某明在撤离过程中被烧伤。

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二化车间副主任韦某来立即拨打焦化厂调度电话汇报险情,作业长刘某兴安排覃伟新、郑某、韦某在洗苯塔西南侧和油库西北侧接消防水带向着火点喷淋灭火,同时安排田某锋降风机转速,关闭二化至五化连通阀门;副作业长廖某强组织韦某华、梁某壮、徐某峰在硫铵楼接水带从洗苯塔区域向着火点喷淋灭火。

10时36分,廖某强拨打119电话请求支援;10时39分,廖某强发现有人员受伤便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人员看护伤者,并护送至柳钢医院;10时41分,现场火势沿洗苯塔蔓延,人员无法靠近,廖某强立即通知梁某壮、徐某峰撤离至安全区域;10时42分左右,焦化厂相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组织救援,安排关闭后续工段阀门并注入氮气;10时50分左右,柳钢应急救援队(煤防站)接报后赶到现场处置;10时57分左右,柳钢集团安环部领导及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处置,随后柳钢集团领导均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10时37分,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先后调集柳钢企业专职队、柳北、白沙、北站、特勤、壶西、河西、银山、阳和、官塘、静兰、新柳、柳堡、新兴、燎原消防救援站和战勤保障共1个企业专职队、15个消防救援站,1个抢险编队、10个灭火编队、4个高喷编队、2个战保编队,共35辆消防车、2台灭火机器人和189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同时联动应急、公安、医疗、供水、供气等部门协同处置。

10时47分,柳北、白沙消防救援站相继到达现场,经侦察后指挥员立即组织现场警戒,对周边管道冷却降温。11时10分,全勤指挥部和增援力量陆续到场协助处置。现场技术人员反馈,直接关阀可能导致管道回火,故而商讨处置对策,消防救援人员对四周毗邻管道出水冷却,疏散周边车辆。12时10分,现场指挥部听取厂区负责人汇报,经综合研判,厂区采取管道泄压排放,待压力降低后通过注氮注水的方式进行排气。由于装置持续烘烤,有倒塌危险,消防救援人员撤离现场,利用高喷车和移动水炮持续对洗苯塔及周边管道喷淋冷却。厂区技术人员加强对装置及管道实时监测,市政供水对周围消火栓进行加压,医疗部门在现场待命并设置医疗保障点。14时45分,广西消防救援总队魏广军政委带领总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根据技术人员、指挥员、厂区有关人员等共同商讨,经过三次处置方案,明火于22时35分被扑灭。

03
事故原因

1.可燃气体分析

焦炉煤气中一氧化碳:6.28%、氢气:58.66%、甲烷:22.14%、硫化氢:6889.59mg/m3、萘:1.26g/m3、苯:31.97g/ml。其中,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易燃气体占87%以上,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其中主要可燃成分氢气和甲烷在空气助燃的情况下,最小点火能量分别为0.016mj和0.28mj,且夹带有微量液态的萘、苯等。盲板作业顶开法兰时,煤气溢出与空气混合,逐渐形成一团可燃气体云。

2.点火源分析

盲板作业的环境,虽然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空气混合燃烧环境,若无火源或者说一定的能量,则不会造成着火事故。因现场在事故中已严重损毁,设备亦无法维持事故初始状态,凭借可掌握的、可分析的证据材料,分析可能的点火源有:(1)冲击和摩擦,高速气体流携带如铁锈等颗粒的冲击产生能量。(2)静电火花,纯净气体或气体混合物在运动时很少产生静电,即使产生静电,电荷也非常少。如果气体中含有固体或液体微粒,这些微粒可能起电。(3)高温表面和明火,可燃性气体在空气中被加热到其着火温度以上时,会发生着火。(4)自燃着火,由于可燃性物质本身内部化学反应热的蓄积、温度升高而引起的点火源。焦炉煤气管道中,存在的硫化氢与铁反应的产物硫化亚铁,当与空气接触时,会与氧气反应置换出单质硫并放出热量。(5)电火花,作业存在用电或焊接等作业即可能产生电火花。(6)绝热压缩,高压可燃性气体从阀门急开或从裂缝中漏出,可能发生自然着火的现象,这是由于以超音速喷出的气流和空气碰撞引起绝热压缩的缘故。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作业现场无人为或其他产生明火行为;非雷电天气;未进行动火作业;着火时所有作业已停止;从业人员穿着防静电工作服,未使用手机;事故发生时管道压力为10.3KPa,不太可能产生超音速气流;同时,因为煤气持续溢出,空气不太可能进入管道与硫化物长时间接触。

综合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视频分析以及座谈交流,事故直接原因是洗苯塔煤气出口阀门靠塔侧在用千斤顶顶开阀门法兰后,洗苯塔煤气出口阀(蝶阀)未能闭合,终冷塔至脱硫工段总管煤气因压力(发生煤气着火时煤气总管压力为10.3KPa)从顶开阀门法兰处泄漏,高速泄漏的气体(含铁锈、萘、苯等杂质)经摩擦、冲击产生能量引发着火。

(以上内容整理自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龙潭长江大桥南锚碇工程“6.22”沉井模板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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