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氮气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毒和窒息
环 节:清理乙二醇水箱作业时
地 点:阜阳市颍州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的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财产损失:约426.4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3月15日7时30分,田虎、张文山、孙多銮、张秀侠、张玉龙5人(肖子杰因故未参加)按照前一天下午下班时王军的工作安排,未经门卫登记直接到乙二醇水箱附近,孙多銮、张玉龙被动力技术部维修班长孔信带到动力车间更换阀门。
7时37分,田虎、张文山通过乙二醇水箱外壁竖梯登上乙二醇水箱顶部,张秀侠留在地面协助。
7时42分,田虎在未获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情况下,从乙二醇水箱顶部人孔处进入水箱内清淤,在接近水箱底部时摔落。张文山见状大声呼救并随即进入水箱救人,张秀侠听到摔落声和喊声后,立即跑去找孔信,同时电话报秦保绪。
7时48分,孔信带领孙多銮、张玉龙和动力车间夜班值班员徐方赶到水箱顶部,看到张文山已倒在田虎身上。孔信立即电话报朱志光帮助救人,后又电话报王军,同时找安全绳准备救人。此时孙多銮已进入水箱施救,又摔落在张文山身上。
7时50分,朱志光接报后,立即电话通知值班员徐方(此时已在事故现场)、高修远赶往事发现场。孔信系好安全绳、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水箱后晕倒(图7)。张玉龙、徐方见状,立即将孔信往上拉,在随后赶到的秦保绪协助下一同将孔信拉出水箱。孔信当时呼吸困难,随即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以下简称阜阳医院)救治。
7 时59分,欣奕华公司员工拨打110、120和119报警。阜阳市公安局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分局、阜阳医院、阜阳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救援。8时12分,技安环保部部长翁飞现场向该公司董事长王彦军、总经理张旭东电话报告,同时电话报告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在京的王彦军接报后立即电话布置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张旭东立即赶往现场并启动应急预案。此时,欣奕华公司技安环保部安全科科长高勇、消防值班员侯斌等人正在事故现场开展救援,高勇和侯斌佩戴空气呼吸器先后进入乙二醇水箱,于8时16分分别将孙多銮、张文山、田虎3人依次救出。孙多銮、张文山、田虎3人立即被送至阜阳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指导事故处置相关工作。阜阳市政府及阜阳市应急管理局、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成立阜阳市政府“3·15”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清理和伤员救治等工作。该起事故救援共出动救护车3辆、警车4辆、消防救援车2辆,参与救援医护人员9人、公安民警13人、消防官兵10 人,调用2台血液透析机和有关医疗、化工方面的专家参加伤员救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查、检测鉴定、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无相关施工资质的乙二醇水箱清理工程承包人雇佣外包作业人员,在未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未进行气体分析、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情况下,进入乙二醇水箱作业,由于101车间未关闭管道阀门,长时间氮气吹扫,造成乙二醇水箱内氮气浓度过高,引发缺氧窒息,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1.有关因素排除情况。
(1)人为破坏因素排除。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调查问询和资料分析,排除人为破坏导致中毒窒息可能。
(2)有毒气体急性中毒排除。事故发生后,经安徽新蓝天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对乙二醇水箱内空气进行采样检测分析,结果显示甲醇蒸汽浓度为342.0~366.2mg/ m3;未检出乙二醇蒸汽以及氨、硫化氢、氰化物等有毒气体。
①甲醇急性中毒浓度为LD50:5628mg/kg(大鼠经口),LC50:83776mg/m3(大鼠吸入)。甲醇浓度检测结果远低于可导致人员急性中毒死亡的浓度,排除甲醇急性中毒致死可能。
②乙二醇水箱工作介质为30~40%乙二醇水溶液,乙二醇本身低毒,LD50:5.9~13.4g/kg(大鼠经口)。乙二醇水箱于3月13日已经用水进行置换,未检出乙二醇蒸汽,排除乙二醇蒸汽中毒可能。
③3月14日,欣奕华公司将柠檬酸配成约100ppm水溶液对乙二醇水箱进行清洗,同时加入剥离剂调整水溶液pH值为4左右。依据《柠檬酸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其适当的剂量对人体无害,长期食用含柠檬酸的食品,有可能导致低钙血症等;依据《剥离剂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其为碱性物质,对人体低毒;且这两种化学品均不会形成高浓度蒸汽。故排除柠檬酸、剥离剂中毒可能。
④由于未检出氨、硫化氢、氰化物等有毒气体,排除此类有毒气体中毒可能。
⑤3 月15日12时10分乙二醇水箱内二氧化碳检测浓度为0.006%,3 月 27 日 10 时 30分乙二醇水箱内二氧化碳检测浓度为0.03 %,二氧化碳浓度未超标。因此排除二氧化碳浓度超标窒息可能。
2.发生窒息原因分析。
(1)3月14日19时14分至3月15日8时06分,101车间一直对26号乙二醇管线进行氮气吹扫,未关闭与乙二醇水箱相连的管道阀门,未采取其他隔离措施。乙二醇管线通过动力车间与乙二醇水箱连通,导致氮气持续进入乙二醇水箱,形成氮气窒息性有限空间。3月15日7时42分,在未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未进行气体检测分析情况下,田虎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乙二醇水箱作业,张文山、孙多銮等人盲目施救,发生氮气窒息。
(2)3月15日10时13分(事故发生后2小时31分钟,距停止氮气吹扫2小时7分钟)欣奕华公司采用便携式检测仪检测结果(图8)显示,乙二醇水箱内氧含量为13.4% 。检测机构3 月15日12时10分(事故发生后4小时28分钟,距停止氮气吹扫4小时4分钟)空气取样检测结果(图9)显示,乙二醇水箱内氧含量为18% ,3月27日检测结果显示,乙二醇水箱内氧含量为 20.6%(正常值)。氮气相对空气密度为 0.96,较空气略轻,符合停止氮气吹扫后,氮气通过人孔自然扩散,逐步恢复正常浓度的逻辑推理。
(3)据孔信、王军、高勇等多人询问笔录,窒息者均为迅速昏迷,符合吸入高浓度氮气“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氮气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特征。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欣奕华公司。
(1)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2)未制定氮气吹扫(置换)操作规程。(3)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4)检维修安全管理缺失。(5)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
可变体系,该垮塌罩棚自身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体系。项目负责人对建筑结构体系没有最基本的常识。
2.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1)园区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2)园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对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
3.阜阳市应急管理局。
(1)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问题。(2)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彻底。
(以上内容整理自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3•15”氮气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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