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事故
2021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事故

2021吉林长春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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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键词

物      料:穿线蛇皮金属管、可燃仿真植物

化学反应:

设      备:照明线路

事故类型:火灾

工艺环节:营业

地     点:吉林省李氏婚纱影楼有限公司拍摄基地李氏婚纱梦想城

人员伤亡:15死25伤

财产损失:3700余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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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4日15时40分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丰路472号,吉林省李氏婚纱影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氏婚纱公司)拍摄基地李氏婚纱梦想城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6200m²,直接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

2021年7月24日,李氏婚纱梦想城正常营业,当日下午在岗员工130人,顾客40人。15时40分许,员工齐某和朴某在李氏婚纱梦想城二楼南侧“许愿树”影棚内为两名顾客拍照时,朴某看到“婚礼现场”影棚内东南侧拱形装饰门上部的仿真植物着火便大喊“着火了”,随后跑下一楼寻找灭火器。紧邻“许愿树”北侧影棚内的摄影师于某和助理崔某听到喊声后,立即让他的三名顾客撤离,并指示了撤离出口和方向。于某拿起灭火器试图灭火,但由于火势太大无法扑灭,于是于某、齐某、崔某三人跑出影棚区,跑到一楼逃生。

15时40分许,在二楼办公区的总经理邹某与技术部曲某看到南侧下方错层的影棚区有大量浓烟蔓延,向下的楼梯被浓烟淹没,无法撤离,二人跑到办公区西侧的数码部内,此时数码部内被困人员30余人,邹某和众人砸开了窗户(窗口距硬质地面约7m),多人从窗户跳出,曲某跳下后摔伤,邹某欲跳窗时被浓烟熏倒在窗口。15时48分,李氏婚纱公司员工拨打了119火警电话,邹某后被消防救援人员救出。火灾于当日19时28分被扑灭,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李氏婚纱公司从业人员7人、顾客8人),25人受伤。经现场勘查,南侧影棚区内2人中毒窒息死亡,数码部室内10人中毒窒息死亡,跳窗人员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灭火救援。7月24日15时48分,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15时58分许,聚业大街、南四环、金宝街、新立城消防站,迅驰小型站等相继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实施救援,同时向消防支队汇报情况。随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调集21个消防站、1个工程机械大队,共80辆消防车、402名指战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总、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作战现场成立前方指挥部,整个救援过程坚持“救人第一、科学灭火、确保安全”的作战原则,前方指挥部成立5个外部营救组、9个内攻搜救组、6个灭火组、2个破拆组,将参战力量分为东、南、西、北四个战斗区段。经参战指战员全力奋战,18时30分许,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9时28分,明火被全部扑灭,至25日5时,成立6个搜救小组先后完成现场5轮“地毯式”搜救工作。此次灭火救援,共从起火建筑内疏散营救群众100余人,疏散转移下风方向居民楼内人员350余人,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了救援人员安全。

2.医疗救治。7月24日15时51分,长春市急救中心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组成医疗救治组,调度长春市急救中心、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医护力量赶赴现场,选调36名专家组成救治专家组,开展了近6个小时的院前急救和伤者转运工作,共派出15台急救车辆,执行任务32台次,第一时间将25名伤者(危重7人、较重14人、较轻4人)分别转运至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进行救治,采取“一患一策一团队”的有力举措,确保伤者得到科学救治。

3.现场处置。7月24日15时54分,长春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启动《长春市公安局应对公共安全案(事)件工作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调度交警、户政、巡警支队和净月、二道、经开、双阳、九台分局警力,全力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疏导交通,为119、120救援车辆现场施救提供保障;出动公安干警371人、警车93辆,拉设警戒线730米,设置隔离区,维护现场和医院等重点部位治安秩序;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勘查、火灾调查、人员身份信息核查、DNA比对和调查取证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长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成立6个工作组,承担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宣传报道和服务保障工作,随时调度现场处置和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处置及舆情引导工作。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制定了《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开展了大气和水环境应急监测,并及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监测情况报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经现场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未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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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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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起火原因:

2021年7月24日15时40分许,李氏婚纱梦想城二楼“婚礼现场”摄影棚上部照明线路漏电击穿其穿线蛇皮金属管,引燃周围可燃仿真植物装饰材料所致。

认定依据:

1.排除施工作业引发火灾。起火前该单位没有施工、装修及改造等用火用电作业活动,排除施工作业引发火灾。

2.排除雷击引发火灾。经调取起火当日气象证明,起火前天气晴朗,无雷暴天气,排除雷击引发火灾。

3.排除吸烟、自燃引发火灾。经调查,“婚礼现场”摄影棚内未存放自燃性物质;现场勘验“婚礼现场”摄影棚内未见自燃物质及其残留物;进入二楼摄影区的所有人员均有摄影师陪同,证实起火前没有人员吸烟;火灾起火呈现明火燃烧特征。

4.排除人为放火引发火灾。经公安机关侦查,排除人为放火。

5.排除影视灯引发火灾。起火前“婚礼现场”摄影棚最后一组拍摄照片表明,起火前现场背景墙两侧的影视灯处于关闭状态。

6.现场具备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条件和证据

(1)起火点处提取到的灯具线路蛇皮金属管有烧蚀、击穿痕迹,并与电气线路金属线芯残骸黏连,经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此处痕迹为电热作用形成的金属熔痕。

(2)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起火建筑总配电断路器保护电流为200A,下一级照明线路断路器保护电流为225A,违背“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无法起到保护作用。摄影棚的照明线路为2.5mm²、32A断路器且无漏电保护功能,断路器的额定电流整定值大于被保护线路的载流量,故断路器不能有效保护线路,且部分线路未穿管保护,接线方式不规范。

(3)现场勘验、证人证言和起火前现场照片证明,照明线路直接接触可燃仿真植物装饰材料。

火灾蔓延扩大原因:

李氏婚纱公司违规对李氏婚纱梦想城进行改扩建及采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现场提取的聚氨酯泡沫及仿真植物装饰材料,经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引燃温度分别为270℃、205℃,燃烧产生大量苯类等可燃有毒物质。火灾发生后,上述物质燃烧产生的大量高温可燃有毒气体扩散,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室内全面燃烧。

2.李氏婚纱梦想城室内违规增建楼板,扩大了建筑面积;未设置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距离过长;在室外改变原有建筑立面,增加了附属用房,未经相关审批,致使该单位存在“先天性”隐患。

3.李氏婚纱公司擅自将工业厂房改为商业用途,违规搭建附属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砌筑实体墙封闭消防车通道,影响灭火救援及应急疏散。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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