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液化气罐事故频发。安全意识淡薄、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液化气泄漏处置不当,缺少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违规操作;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非法经营、运输液化气罐;监管部门“打非治违”不力,执法检查宽松软等…这些都是造成液化气罐事故多发的原因。


2021年5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进能源有限公司在抽残区域发生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5万元。
2.间接原因:
(1)福州大进能源有限公司:跨区域销售城镇燃气,对YSP-118Ⅱ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管理不到位,未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未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不落实;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液化石油气给宏一达作为生产原料。
(2)陈峰、郑文海: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氧气、氮气、乙炔等气体。
(4)长乐区金峰镇政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不落实,对陈峰无证销售氧气、氮气、乙炔等排查整治不到位。
(5)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办事处: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不落实,对宏一达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不到位。
(6)闽侯县住建局:未认真履行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对大进能源跨区域销售城镇燃气,未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未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不落实等行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7)闽侯县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对大进能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液化石油气作为工业原料行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8)闽侯县市场监管局青口市场监管所: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未认真督促大进能源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
(9)闽侯县青口镇政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入不落实,对大进能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不到位。

2021年4月9日,湖南韶峰水泥集团韶峰物业公司棋梓液化气站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2021年3月27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牛三和快餐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事故造成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1万余元。
2.间接原因:
(1)牛三和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制定液化气泄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员工了解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员工对钢瓶泄漏液化气没有进行合理应急处置;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
(2)非法经营、运输液化气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专门给餐饮经营者配送液化气的张富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情况下,非法向餐饮经营者配送装满液化气钢瓶。

(1)物的不安全状态:新市气站提供给紫园土菜馆使用的气瓶超期未检,且已报废,该气瓶底座已严重变形,导致下封头曲面部位也严重变形,壁厚明显减薄 ;
(2)人的不安全行为:紫园土菜馆将超期未检,且已报废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气瓶随意放置在容易受阳光照射的玻璃门后 ,底座及下封头曲面部位严重变形的气瓶在阳光的持续曝晒下,导致气瓶底座与罐体开裂,液化石油气泄漏后遇厨房明火发生燃爆。
(3)天气因素:根据汨罗市气象局气象证明显示:事故当天汨罗的平均气温为23.0℃,日最高气温为30.1℃,事发时12时30分左右气温为28.7℃。
2.间接原因:
(1)新市气站证照不全,违法经营。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聘请无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燃气充装;为非法牟取利益,长期违法违规向客户提供超期未经检测或报废的气瓶使用。
(2)紫园土菜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紫园土菜馆未对超期未检、已报废的气瓶进行正确辨识并拒绝使用,且将其放置在容易受阳光照射的玻璃门后,导致气瓶受热后底座与罐体开裂,液化石油气泄漏后遇厨房明火发生燃爆。
(3)汨罗市城管局对新市气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打击查处不力 。
(4)汨罗市市场局对新市气站,聘请无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燃气充装、长期违法违规向客户提供超期未经检测或报废的气瓶,打击查处不力。
(5)汨罗市新市镇打非治违不力,对新市气站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打击不力,对辖区内气站长期违法违规向客户提供超期未经检测或报废的气瓶行为排查整治不到位。

联系我们:
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