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甲醛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爆炸
环 节:–
地 点: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造成2人死亡
财产损失:35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2022年3月7日18时30分,丰林亚创公司在拟开机前例行检修当中,发现木质燃料料仓内的木质燃料受潮,无法正常送达锅炉,经排查燃料计量仓,判定木质燃料料仓内部出现了“架桥”现象,木质燃料下部出现空腔,木质燃料大量滞留在料仓中上部区域,因此组织检修人员对滞留木质燃料进行疏通清理。
2022年3月7日20时40分,检修人员朱某某、薛某某在完成燃料计量仓、木质燃料料仓和燃料输送系统疏通后,继续停留在检修平台上,准备进行其他检修作业。20时48分46秒,木质燃料料仓上部木质燃料突然大量持续下坠并通过检修口倾泻到木质燃料料仓周边,木质燃料在坠落过程中,发生闪燃(见图2),引燃木质燃料料仓周边的木质燃料,产生明火,造成正在木质燃料料仓北侧检修平台上作业的朱某某和木质燃料料仓南侧检修平台上作业的薛某某大面积烧伤。
朱某某、薛某某被送至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3月7日22时17分、3月8日0时49分,朱某某(全身严重烧焦状)、薛某某(全身约90%面积重度烧伤)分别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科学决策,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区各相关部门和专业队伍等各方面力量开展科学救援,各职能部门积极启动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丰林亚创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按照其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果断采取清散无关人员和开通救援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能妥善处理死者善后工作,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此次事故救援,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信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调查认为,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总体有力、有序、有效,应急响应程序合法,符合应急处置措施程序及要求。
一、直接原因
事发时,丰林亚创公司已停工12天,木质燃料料仓内的木质粉料缓慢释放甲醛(HCHO)气体,突然倾泻出来的木质粉料逸散,木质粉料颗粒碰撞、摩擦产生静电,造成木质粉料中携带的甲醛气体闪燃,引燃木质粉料,发生明火,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安全风险辨识不足。丰林亚创公司未充分认识到本次检修作业中存在木质粉料大量倾泻的风险,未准确辨识木质粉料倾泻至周边环境后,遇到静电可能发生闪燃继而引发火灾的事故风险。
2.丰林亚创公司未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从业人员未严格按照企业设备检修制度要求,在完成料仓疏通作业后及时关闭料仓门。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发布《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丰林亚创公司“3·7”闪燃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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