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硫化氢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中毒,窒息
环 节:清淤作业
地 点: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八路22号的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水刺非织造材料生产车间内
人员伤亡:3人受伤,2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64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图源:海宁应急) 2021年6月25日,迈基科公司生产负责人杨中频召集车间主任张吉、班组长魏栋、罗新泽、廖旭旭开会部署清理地下废水收集池事宜。6月26日-7月3日,迈基科公司放假8天,期间地下废水收集池内污水被排空,只剩下20cm-30cm厚度的淤泥层。7月3日下午,根据杨中频的要求,水刺车间主任张吉带领龙华坤、白忠群、廖旭旭、罗新泽、周转清共6人进行机器检修及地下废水收集池清淤作业。经过前期准备工作后,按照清淤工序,由周转清、白忠群、廖旭旭、罗新泽四人负责进入地下废水收集池,同时开启前道污水处理系统废水阀门向事故池放入废水人工搅拌稀释。14时56分许,四人穿着防水裤、佩戴乳胶手套和一次性口罩后,周转清第一个进入地下废水收集池进行清理作业,但下去后不久周转清便晕倒,正在地面的白忠群、廖旭旭、罗新泽发现周转清情况异常后大声呼救,正在旁边负责高压管道加固的张吉、龙华坤,以及仓管员马冯丽、叉车司机马朝庆、杨中频闻讯赶来,众人安排马朝庆报警并去公司门口接应救护车,龙华坤、白忠群、廖旭旭、罗新泽找来绳子相继下池救援,在用绳子将周转清绑住试图营救过程中4人相继中毒昏迷,后杨中频两次试图下池营救均失败。张吉发现此时前道污水处理系统仍在往地下废水收集池放水,便去关闭阀门,随后众人找来一根消防水管往水池内向昏迷人员冲水,试图冲醒他们但没起到效果,张吉便开启提升泵抽取地下废水收集池内的积水,由于下池救援的4人在昏迷前已经为周转清腰间系好了绳子,因此众人最后通过拉住绳子保持周转清面部脱离淤泥防止淹溺。 15时01分,海宁市120接到救护电话。 15时07分,海宁市120救护车到达现场。 15时09分,海宁市110接到报警电话。 15时14分,海宁市119接到求助电话。 15时20分,海宁市公安局马桥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 15时21分,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现场。消防救援人员身着全身防护服并佩戴空气呼吸器,依次钻入地下废水收集池,用背驮的方式将被困人员逐个救离现场并送往海宁市人民医院抢救。 15时29分,受困的5人全部救出,现场救援结束。 21时05分,廖旭旭、周转清心跳呼吸恢复,转ICU继续抢救;罗新泽在急诊室抢救;白忠群、龙华坤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23时46分,罗新泽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海宁市迅速成立“7·3”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曹国良、市长许红莲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王建坤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濮新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毅,副市长连永刚,副市长沈勤丽任副组长,下设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舆情稳控组、善后处置维稳组,并迅速在辖区范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由于迈基科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地下废水收集池淤泥中的有机质在前几日停工期间厌氧发酵产生了硫化氢等有毒物质,清淤作业时现场作业人员未遵循有限空间作业规定,以致首先进入地下废水收集池进行清淤的周转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引发中毒晕厥倒入池内,罗新泽、白忠群、龙华坤、廖旭旭4人在未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盲目下池施救,致使事故伤亡扩大。 (二)间接原因 1.迈基科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制定清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保障严重缺失。 2.思凯域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一厂多租”问题,将厂房出租给迈基科公司等单位后,未认真履行与迈基科公司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迈基科公司开展过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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