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甲醇
化学反应:甲醇和聚醋酸乙烯等原料反应
设 备:醇解机
事故类型:爆炸
环 节:对醇解机内反应剩余物料进行清理
地 点: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分厂
醇解工段四楼
人员伤亡:3人死亡,3人受伤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2011年9月13日0点,醇解工段丙班接班后,由于上一班使用靠南面的混合机B已工作8小时,按操作规程必须要切换至靠北面的混合机A,Ⅲ、Ⅳ列操作工洪某某和见习操作工彭某在四楼切换混合机后投料,发现混合机A停止工作。巡检到四楼的张某1见他们二人拿手电在查看混合机A,询问得知混合机A进料启动后又自动停止工作,见洪、彭二人重启混合机A但情况依旧,便将班长蔡某喊到现场。蔡某随后将此情况告诉控制室操作员涂某。涂某向分厂调度室调度徐某报告四楼混合机A电流太高,自动跳闸,徐某某说应强煮混合机A(正常状况下要煮两小时,强煮为一小时)。涂某告诉蔡某混合机A暂不能使用。张某电话告知涂某现场物料已回流,涂某就在控制室内断开联锁。张某安排蔡某找人对醇解机内反应剩余物料进行清理。0时30分,蔡某把正在I、II列当班的操作工张某2、董某喊到四楼帮忙。张某2等人打开醇解机西面的入孔盖,在未对醇解机内甲醇浓度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将剩余物料切割拣出。洪某、彭某、蔡某三人站在醇解机盖板上用铁钩将废料钩出并用铁锯锯掉,张某1站在下面帮忙拉料,张某2和董某用手接废料。0点50分,醇解工段四楼内发生爆炸,当场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公司保卫部消防队未穿戴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就进行喷水救火,应急救援措施不到位。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甲醇和聚醋酸乙烯等原料没有经过充分搅拌与反应,甲醇(易燃液体,爆炸极限6%-36.5%)在醇解机内(40 ℃左右)挥发,与由操作工打开入孔而进入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点火源:为清空醇解机内反应废料,操作工用铁钩将料钩出并用铁锯割开,铁钩、铁锯与醇解机入孔壁碰撞产生火花,点燃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炸。 (二)间接原因 1.设备安装存在问题,醇解机与盖板间的螺栓未上齐。 2.操作规程不规范、未及时修订。 3.安全管理、安全培训不到位。 4.属地监管不到位。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通过安全培训,使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 (二)建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对生产装置中的重点设备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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