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24”一般其他爆炸事故
2019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24”一般其他爆炸事故

2019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24”一般其他爆炸事故

120420 2019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7•24”一般其他爆炸事故
01
关键词

物    料:空气、2,5-二氯硝基苯气体

化学反应:分解放热

设    备:

事故类型:闪爆、火灾

    节:

地    点:

人员伤亡:2死亡,1人受伤

财产损失:34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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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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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4日10时55分,葫芦岛天启晟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晟业)二车间提纯装置精馏塔再沸器发生闪爆引发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经查看事故车间视频监控:7月24日10时53分11秒,巡检工裴磊对二楼精馏塔再沸器(DN500)进行了巡查,未发现异常。10时54分09秒,再沸器方向有气体泄漏,54分29秒,裴磊发现再沸器与精馏塔连接处有白色气体向上急速喷出,随即跑到泄漏位置查看,然后边往外跑边用手持对讲机报告,54分53秒再沸器发生第一次轻微闪爆, 引发大量物料泄漏,55分03秒发生第二次燃炸,并伴有火光。
经问询:大约在10时50分至11时之间,正在三楼检维修作业的王金龙听到“吱吱”漏气的声音,接着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出事故了,王金龙判断事故方向在身后,边喊边带领检维修作业人员往消防通道方向跑,随后又听到一声巨响,接着看到黑烟和明火窜到了三楼,作业人员通过安全门跑到楼外空地,清点人员后,确认3人失联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胡伟副市长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11时05分,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11时12分,龙港区消防救援大队、连山区消防大队、兴城市消防大队先后到达事故现场参与救援。11时20分,救援人员将裴磊救出,经120急救后,送往市中心医院进行救治。12时05分,火情得到控制,12时10分,救援人员搜救出2名被困人员,经120急救后,送往医院进行抢救,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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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经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问询调查、实验测试,及对残液、工艺操作记录、精馏系统设备分析,综合结论如下:此次事故是精馏塔再沸器DN500上升管法兰垫片破损,在系统停止生产后,长时间运转真空泵,系统进入较大量的空气,与原有的2,5-二氯硝基苯气体混合,达到物料爆炸极限。物料分解放热,加之导热油余热存在,混合的气体急剧膨胀,从法兰泄漏处喷出,经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燃硝基苯气体,形成爆炸并引发火灾。同时爆炸使再沸器封头崩出,撞断再沸器导热油进口管线,导致导热油大量泄出,促使火势增大。

综上,事故调查组认为:精馏塔再沸器DN500上升管法兰垫片破损、空气进入真空系统,导热油余温的存在,是导致爆炸、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管理不到位。临时停车检维修方案风险辩识不充分,没有考虑到系统压力、温度变化可能导致的泄漏,没有制定相应的预案措施。另外对临时停车检维修中的设备工艺参数设定模糊,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如“降至安全温度”等等。工艺操作上,临时检维修期间对再沸器、精馏塔的温度、压力等指标监控不足,没能及时发现系统异常,无法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缺少工艺安全、设备安全等内容,培训记录管理不规范,其中一名死者培训记录未填写培训日期,另一名死者及伤者为当年新入厂员工,只有厂级安全教育考核试卷,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只有记录,未见考核试卷。伤者为再沸器巡检工,因企业培训不到位,巡检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系统异常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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