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二烧作业区脱硫塔
人员伤亡:8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1207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17时10分到达现场,开展相关信息报告和救援协调各项工作。
17时00分,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救援队到达事故现场,确定被困人数为 8 人后立即展开救援。17时05分,市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及其他增援力量陆续到达,研究救援方案,在2小时内迅速开辟了救援通道。同时调集大型机械设备清理周边堆积物,为全面实施正门区域作业做好准备。
17时35分,时任市委书记余功斌、市长王忠昆、常务副市长李宏振先后到达现场。市政府第一时间成立由市长王忠昆任总指挥的鞍山市“12·1”鞍钢脱硫塔坍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全市应急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救治等各项工作。
18时21分,第一名被困人员被救出,移交120救治,经抢救无效身亡。
19时30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连线调度,并将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的5点指示要求传达到现场指战员。
20时23分,省政府副省长姜有为,省应急厅厅长咸金奎、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委张霆、副总队长刘佐祥带领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吴振坤在总队指挥中心,远程指导现场救援工作。
12月5日20时35分,经全力救援,最后一名被困人员被救出,已无生命体征。
12月5日21时10分,现场救援指挥部宣布救援结束。

(一)直接原因
鞍钢炼铁总厂二烧脱硫装置在清灰作业过程中,由于挂壁板结灰剥落、下部积灰向卸料口涌动的扰动作用,造成已经失去支撑的中心烟气分配器进口烟道(事故前上部支撑管锈蚀断裂并脱落,下部支撑管端部锈蚀开裂)失稳倾倒,引起焊缝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脱硫塔B段板环向局部撕裂并在积灰重力作用下向两侧蔓延,进而导致脱硫塔锥体部分塌落,造成脱硫塔内8名清灰作业人员被埋压致死
(二)间接原因
1.对新型清灰作业方式未组织风险辨识清灰作业前没有对便携式吹灰器清理的特点及可能对长期积灰和挂壁板结灰的影响开展风险评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灰作业方案。连续的清灰作业导致大量挂壁灰剥落并向卸料口涌动,造成埋置在积灰中的进气烟道下部支撑受到扰动,导致进气烟道失稳扭转并倒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工艺设计存在缺陷脱硫温度控制参数范围过于宽泛(除尘风机出口烟气温度为80-150℃,平均120℃),一是对脱硫烟气入口温度没有明确,在实际运行中,烟气入口温度过低导致脱硫灰挂壁、板结及灰斗堵塞,也未针对脱硫塔内部积灰、板结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二是设计图纸未注明脱硫塔料位计具体安装位置,三个料位计的实际安装位置不能有效指导放灰操作;三是未按照《鞍钢炼铁总厂二烧36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合同技术附件》的要求,提供整套脱硫装置的运行说明,不能有效指导运维单位正确清灰作业。上述因素叠加导致脱硫塔长期灰量超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设计单位未充分考虑烧结烟气工况条件,未对脱硫塔在酸性、碱性环境下运行做特殊防腐处理,既没有提出防止脱硫塔钢结构防腐蚀的工程技术措施,也没有指导及时消除或者防止水汽凝结的工艺技术说明,设计单位和运维单位的设备维护规程均没有提出对主体结构有无材料锈蚀、焊缝开裂、螺栓松脱、构件过度变形等进行日常检查要求,导致脱硫塔在运行过程中内部进气烟道及支撑构件锈蚀严重,上部支撑管全部锈蚀断裂并脱落,下部支撑管端部锈蚀开裂,进气烟道的稳定性仅靠埋置在超量积灰中尚未全部断裂的2根支撑管和挂壁板结灰嵌固作用维持,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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