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储罐
事故类型:爆燃
环 节:进入乙二醇罐区东侧罐组(A罐、B罐)作业
地 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罐区东侧
人员伤亡:4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1204.45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2023年10月24日7时30许,中冶建安公司施工经理张永凯带领10名施工人员进入乙二醇罐区东侧罐组(A罐、B罐)作业。
7时50分许,于金盟、李金永、李金林、张东博在事故储罐(A罐)顶部做动火作业前准备工作;李军、苏宁、马建兵、马金忠、张金林、纪海东6人在罐体周边搭设脚手架。
8时许,张永凯离开乙二醇罐区。
8时48分许,于金盟等4人开始在罐顶进行动火作业。
9时15分15秒,储罐顶部突然爆炸起火,穹顶被撕裂掀起,于金盟等4人坠入罐内,李军等6名脚手架搭设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10月24日9时15分许,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公司”)总经理刘海军发现爆燃事故,立即通知该公司消防队出动。9时19分,宝利公司消防队队长熊爱林向宁东消防救援大队电话报告。9时28分许,畅亿公司总经理黄斌向宁东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9时55分许,宁东应急管理局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报告。10时8分、34分、47分许,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向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部报告事故情况。
9时25分、37分、45分许,宁东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相继到达事故现场。9时55分许,宁东管委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10时30分许,明火扑灭。10时40分许,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买彦州到达现场;自治区启动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应急响应。11时许,梁言顺书记、张雨浦主席、雷东生常委、陈春平常务副主席等领导到达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26日8时,在罐内发现4名遇难失联人员;11时59分许,搜救结束。
本次事故救援工作,自治区和宁东管委会响应迅速,组织严密、处置高效、措施得当,信息发布及时,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灾害,未引起社会负面影响。
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10·24”储罐爆燃事故是一起因畅亿公司违规使用在建的乙二醇储罐储存工业废水,中冶建安公司在乙二醇储罐保温保冷施工中组织无特种作业资格人员在罐顶违规动火作业,引燃罐内积聚的易燃易爆气体,导致爆燃事故发生,造成罐顶作业的4人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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