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氢气、甲烷
化学反应:可燃气体通过法兰及泄漏点泄漏至阀室内,从而引发爆炸
设 备:软管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
环 节:检修
地 点: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人员伤亡:1人死亡,6人受伤
财产损失:–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
现场视频:–

5月2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总经理助理、鱼河厂厂长、安全环保部部长霍保明从厂区出发,带领采卤工段长叶继龙、张晓飞、卜祝军、宋岗岗等7人到达2#返卤井井口。叶继龙、卜祝军和宋岗岗3人对管线泄压排水。11时左右,洒水车司机将收集的卤水送回厂区后,又返回2#返卤井。12时左右,叶继龙和宋岗岗将阀门出口法兰打开,卜祝君在井口房内松阀门螺丝。12时34分左右,叶继龙返回厂区取工具、材料。12时40分左右,现场突然发生闪爆,并导致井口房坍塌。随即,叶继龙接到电话获知发生事故,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副总经理卜明、鱼河厂副厂长辛向东等组织人员赶往2#返卤井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将受伤人员送往榆林一院和北方医院救治。事故造成张晓飞死亡,霍保明、卜祝军、宋岗岗、薛康康、杨青和赵章旭6人受伤住院治疗。

(一)直接原因
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分析、论证,2#返卤井产生甲烷、氢气等可燃气体,通过法兰及泄漏点泄漏,在密闭的井口房内大量聚集并达到爆炸极限。在未进行全面通风、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等情况下,卜祝君松阀门螺丝产生火花,从而引发闪爆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一是该工程详查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测井报告均未就可能产生的气体组分作出分析说明,导致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也没有作出相应的风险辨识与分析,致使该公司认为这部分区域不属于受限空间管理重点,安全管理存在误区。
二是作业票证管理不严格。公司虽然制定了《特殊作业安全检修制度》,但作业制度不全面、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力,未按要求进行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审批。
三是检修工作存在缺陷。检修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定5月中小修计划后,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批流于形式,忽略受限空间内存在爆炸性气体的危险。检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不明确,未设立警示标识,现场组织无序、设备存放零乱。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四是风险辨识及控制不到位。现场检修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不重视,未组织开展受限空间内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修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可能存在的危害认识不足,不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以上内容整理自陕西省应急管理部发布的《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5·24”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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