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 料:–
化学反应:–
设 备:锂电池
事故类型:火灾
环 节:锂电池充电
地 点:潮州市枫溪区詹厝村
人员伤亡:3人死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9.9428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图源:事故报告) 2022年11月13日凌晨3时14分许,詹岳龙(起火建筑邻居)在家睡觉时,听到外面发出爆炸声,稍后,詹岳龙走到自家的阳台察看,发现邻居张展盛的铺面着火,于是詹岳龙立即叫醒其妻子并让其打电话报警,同时自己到该起火的铺面门口敲门,但是里面没人回应。詹岳龙马上驾车到詹厝村治安队,因未携带手机所以敲门呼喊“阿盛车行着火”后就折返回家安顿家人,到家后打电话给治安队员詹伟锐告知说“阿盛车行这边着火了”,而当日治安队员詹伟锐正在巡逻,接到报警后跑步至村里另一同名为“阿盛车行”(实为位于枫溪区站前一横路与站南东路交接处附近的“阿盛汽车维修”店)的场所核查,发现该场所未起火,后打电话向詹岳龙核实情况,詹岳龙告知是村里面的“阿盛车行”着火,于是詹伟锐又赶往现场,此时发现消防救援人员已经到达现场,同时詹伟锐接到村干部詹树彬的电话称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要求微型消防站联动出警,后经查实当日村微型消防站消防车未出警。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立即开展救援,3时47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事故发生前,张展盛一家四口自2021年7月起租住在起火建筑附近的一个民房,使用面积约20平方米。2022年9月前后张展盛的父亲从梅州丰顺到潮州探亲又遇丰顺疫情无法返乡,张展盛便将房屋让与其父亲居住,一家四口临时搬至起火建筑阁楼暂时居住。张展盛大约于2021年底从一外卖骑手处以300元的价格 购买一老旧锂电池用于自用电动自行车替换使用。11月12日晚,张展盛一家四口均在起火门店内,张展盛于21时33分许开始为该老旧自购锂电池充电;22时21分锁好铁门与朋友外出吃夜宵,外出前未将正在充电的自购锂电池断电,直至事故发生。 2022年11月13日3时14分53秒,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枫溪区詹厝村有一平房着火,有人员被困。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枫溪区兴工南路特勤站4车、21名指战员前往处置,支队带班领导率全勤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大队全勤指挥组随警出动,同时支队指挥中心还调派湘桥区城西消防站2车、10名指战员前往增援,并电话通知调派詹厝村微型消防站出动救援,联动枫溪区公安分局、120急救中心到场处置。出警途中,兴工南路特勤站指挥员与报警人联系,确认火灾事故位置为枫溪区詹厝村村委会附近,火势很大。特勤站到达现场后,发现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燃烧产生大量浓烟,着火建筑顶部已塌。兴工南路特勤站迅速预先展开,铺设单干线两支水枪,救援小组以及安全员提前准备到位。现场指挥员同步组织火情侦察,经询问现场一名邻居,其描述该建筑近日住有4个人,具体位置不详。随即特勤站指挥员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迅速组织1个搜救小组、2个灭火小组同步展开救人与灭火。枫溪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组到达现场后,与前方站指挥员一同指挥灭火救援,并协调枫溪区党委政府调集周边救援力量协同救援。3时39分,城西消防救援站增援力量到场协助救援。3时45分,火势基本得到控制。3时47分,现场明火被扑灭。经搜寻,在已过火的木质阁层上,发现3人(1大人2小孩),已无生命体征。7时56分,参与救援的指战员以及车辆全部归队。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认定为张展盛在其个人经营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大门中部地面(距西北墙6.5米,距西南墙3.23米处区域),给自用电动自行车自购锂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维修配件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起火建筑为村民自建的单层瓦木结构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内部搭建有木质阁楼,阁楼除一条木梯外,没有独立安全出口,窗户均设置有阻碍人员逃生的铁窗柱。建筑首层及阁楼堆放、搭建的可燃物品较多,且大部分属于易燃可燃物品,极易受热辐射引燃,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扩散,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直接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 2.场所内仅配置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未配置其他防火、灭火和逃生辅助设施、器材。被困人员(经营者的妻子小孩)为外来妇女儿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应急逃生自救能力薄弱,发生火灾后,未能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报警,也未能第一时间采取避烟避火等有效避险措施逃生自救。 3.着火地点距离枫溪区路西办事处詹厝村微型消防站不到300米,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也第一时间下发警情通知,但枫溪区路西办事处詹厝村微型消防站没有派出微型消防站水罐车到场处置,致使火灾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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