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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反应:–
设 备:–
事故类型:火灾,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环 节:–
地 点:高要区白诸镇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六号仓库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环境污染:–
调查报告:有
现场图片:有
现场视频:–
(图源: 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4月2日20时40分,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火法车间工人熊某虎在烘干炉工作时,发现与火法车间相邻的六号仓库有火光和浓烟,然后跑去观察,发现距离火法车间约100米处的六号仓库大门前发生火情,且伴有浓烟和刺鼻味道。熊某虎立即打电话通知公司生产部经理黎某勇等人后,返回原工作位置拿灭火器想进行初期扑救,但由于当时火势较大无法靠近而撤回安全位置。黎某勇随后将公司发生火灾的情况通知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杨某海;之后陆续有该公司人员发现火情,并报警或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当晚20时54分,肇庆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肇庆市高要、四会、端州、鼎湖、高新、特勤、德庆、广宁等8支消防中队和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累计派出消防作业车辆48台(套)、消防指战员209名参与救火,4月3日凌晨5时30分,明火基本扑灭。 2020年4月2日20时40分,公司员工熊某虎发现六号仓库起火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起火情况,公司应急小组成员向应急总指挥杨某海和应急副总指挥庄某鑫报告起火情况。公司应急副总指挥庄某鑫接到报告后,通过电话向白诸镇政府报告火灾情况,通知公司各应急小组及有关成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公司应急预案二级响应。公司应急小组成员黎文勇组织20人应急救援队到达现场用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带接消防泵进行灭火,同时现场建立警戒区。20时51分,由于火苗蔓延,初期灭火成效不大,火势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应急小组成员周良立即拨打119火警请求支援,转移周围易燃物品,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建立警戒区。 20时54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高要区白诸镇新荣昌公司一危废品仓库发生火灾。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调集辖区高要大队下属的南岸消防救援站和白诸、白土、新桥、蚬岗、金渡5个专职队共9辆消防车39名指战员前往处置。21时03分,高要白诸专职消防队到达现场,在公司厂房北侧利用室外消火栓供水,出2支水枪阻止火势往东侧烘干车间蔓延。21时20分,公司应急副总指挥庄华鑫到达现场进行总指挥,将公司应急预案响应从二级提升至一级,公司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厂区周边建立警戒区。21时25分,高要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作战力量到达现场,到场时主着火仓库火势燃烧猛烈,着火区域局部不时伴有桶装物质爆炸。高要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支队指挥中心请求增援并第一时间展开灭火处置。同时协调厂方断电,组织厂方相关人员共同疏散员工到安全区域,启用备用电源维持公司废气处理系统运作以防止有毒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污染环境,通知派出所疏散着火仓库1公里以内的居民。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根据现场情况增派特勤、端州城东、睦岗、鼎湖桂城、四会东城、高新沙沥、广宁南街、德庆德城等8个消防站、18辆消防车、1辆远程供水车、共113名指战员前往增援。22时28分,市消防支队向省消防总队上报信息快报,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同步通过4G图传了解火场情况,并调派佛山消防支队20辆消防车、3套远程供水车组、106名指战员增援。22时48分,市应急管理局接高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该事故的情况报告,陈德培局长立即率领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科室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工作。23时50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会同高要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处置并组织安排监测站开展采样工作,对是否存在污染外排进行监测。要求事故企业厂用沙包将白诸河外排渠堵截,关闭白诸河廖甘水闸;要求事故企业投入四台水泵将流至厂外排渠的消防废水抽回至应急水池和初期雨水池;要求事故企业在厂外排渠投加石灰进行应急处理。4月3日1时00分,肇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对周边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每2小时瞬时监测一次。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对白诸河、新兴江共五个监测点进行采样,每2小时瞬时监测一次。2时10分,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李汕主任、特种灾害处朱国营处长率总队全勤指挥部到场。组织总队灭火救援专家和厂方技术人员再次侦察,了解现场力量和战斗部署情况,指导开展灭火工作。2时50分,佛山消防支队增援队伍到达现场。省消防总队指挥部根据现场力量和水源情况,采取分片包干、分割围歼等战术,调整作战部署,将火场主要划分为南北两个作战区域,南面由肇庆消防支队负责灭火,北面由增援的佛山消防支队负责灭火。5时30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明火扑灭。10时00分,高要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对白诸河、新兴江、西江共设置八个监测点进行采样,每2小时瞬时监测一次。10时30分,火灾全部扑灭。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单位将易燃物质、碱性有机废物和酸性废物混合堆放,碱性物质与酸性物质发生强烈的放热反应,热量引燃周边沾有易燃物质的废包装物,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二)蔓延原因 1.六号仓库(临时)为单体钢架结构,建筑内部无防火隔断措施。危险废物堆放过多过密,大量易燃材料混杂其中,火灾负荷大。起火之后大量堆放的易燃材料被引燃,并向四周迅速蔓延,造成火灾扩大。 2.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的起火时间和第一目击证人发现火灾的时间分析,二者相差约五分钟,事故单位未能及时探测到火灾发生,丧失了扑灭初起火灾的时机。火灾发生后事故单位未及时启动一级响应,现场处置人员未能及时控制火势,造成火灾扩大。 (一)督促环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 (四)加大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力度。 (五)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能力。 (六)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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